論戲劇

作者: 高行健、方梓勳
出版社:聯經出版公司
出版日期:2010/04/08

 

嘉言賞析:

「自救」既是主動,也是以自我為目標。人不是上帝,誰都沒有能力拯救全世界,所以誰也不能救誰,只能自救。面對社會的包圍,個人唯一的對策就是置身社會的邊緣,甚至逃亡。

「離群」不含貶義。甘於寂寞反而會導致積極的距離感,這樣才能看清楚這個社會。

揭示,而不是說教。我認為戲劇的功能,就在於揭示人生的真實處境,在於除魅,在於揭示人生真相得同時賦予一種審美。

戲劇家的革新與創造,在於揭示這人世尚未充分認識的層面,努力去找尋相應的方式,通過演員的表演呈現在舞台上。

我主張有思考的戲劇,但不等於在劇中宣講或說教,而是把人的感受和思想變成可感觸的,活生生的舞台形象。

藝術家一雙冷眼,一雙把自我也盡量排除掉的中性的眼睛,同樣也排除盲目的自戀,做個冷靜清醒的觀察者,對世界的認知就開始了。

自我為中心是一種盲目的痼疾
(如果完全放掉自我,那我又是什麼?)

古希臘神話給後世也提供了很多寓言。

引進新元素來打破原來的格式,卻不硬性去否定已有的傳統。

禪不下判斷,只可領悟,不可言傳。

戲劇是面對觀眾演出的,台詞也是念給觀眾聽的,戲劇的目的是為了和觀眾溝通。

劇作家得熟悉劇場,對表演也得在行,劇作的具有戲劇性,否則,寫出來的劇本在舞台上很難立得起來。

文學作品僅管虛構,總要讓人覺得很可信的。真實是文學最高的品格,哪怕是心理上的感受,也得傳達出這份真實感,否則,作品是無法打動人的。

二十世紀是個散文的世紀,十九世紀末現實主義文學興起後,詩也從戲劇消失了。

文學中現實的功利和政治無孔不入都扼殺詩,而日常生活的血時也很難容下詩。

戲劇需求的卻是活的語言,僅憑聽覺就可以立即喚起感受。

這既是承接語言,又是在創造語言。

個人的聲音,才可能出自真實的感受。

現代社會中的這人,一邊是無孔不入滲透到日常生活中的政治,另一邊是漫無邊際的市場,越來越脆弱的個人,連家庭也正在解體,身心憔悴。

作為劇作家個人,寫自己要寫的戲就是了。你要對這時代和社會挑戰,也是你個人的事情。同樣不必大聲疾呼,叫全民聽見,那也枉費心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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