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個月前,寫過我很有書本緣,但幾次的經驗下來,發現如果只用緣分來解釋,好像又不很貼切,我和書本,更像是同是天涯淪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識的形象,除了特定題材的書本,看不上眼,大部分遇到的書本,到最後都會成為我家的座上賓。

我大概是從出社會後變這樣,很喜歡親近書本,即使是在一堆耀眼奪目的事物之中,也能夠第一眼看到書本,如果可以,都會想伸手摸摸書本,平時不管到哪裡,車廂、背包裡永遠會帶著書。

可能是先埋下因,然後會創造出果,我工作的場所,是雙北地區的公寓大廈,及豪宅社區,在大樓裡面,都會有資源回收室,我一開始只是無聊,看住在那樣環境的人,會將哪些東西拿來回收,就這樣讓我在回收室裡,遇到好料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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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人心目中的好料,可能會是還堪用的家電用品,我不是,我想碰到那些人所丟棄的書,因為內心有這個念想,之後還真的讓我在回收區裡,遇到別人不要的金庸半套,我沒有買過金庸的武俠小說,一看到這樣的套書,被人這樣丟棄,當然馬上搬回家,有了這樣的甜頭,讓我開始每到一個社區,都會固定晃一圈他們的回收室。

有了這樣的習慣,真的讓我遇到許多本書,那些書都是乾乾淨淨,便被人丟在回收區,我看到書本那樣被丟棄的狀態,真的為書本感到很心疼,可能是感同身受,自己是被社會放棄的人,但還是努力的想要讓自己變好變強,那些書本,我如果不保留它們,它們下一站就只有焚化爐,經過高溫的火焰燃燒,化成灰燼,轉變成再生能源。

我可能想太遠,那一瞬間,看到書本要被拿去回收,於心不忍,看那麼多書沒用?這座島嶼不流行閱讀?那些都太遙遠,在我面前的書,只要我一猶豫,或是不考慮他們,他們的結果只有死啊!我這個人怎樣都沒關係,我就不想看到有價值的「書」,被這樣送入火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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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本,除了用買的,還要小小部分,正是我在別人家的回收區裡,搶救回來的,有些書都還完好如初,就只是有些斑點而已,就因為主人家裡放不下,被拿到回收區裡,什麼狗屁斷捨離?真正該拿去回收的是我這個人,可是上帝不收啊!

一本書的價值,都遠勝過我所能創造的,我家裡還有空間,既然遇到了,當然要將它們倒回家,對那些被丟棄的書本,有同病相憐的情感在,它們和我一樣,被人看完,便被送入回收區,沒人願意好好善待它們,沒人願意珍惜?我來!我來珍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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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回收區遇見書本,這已經不只一兩次而已,而我到舊書攤買書,實際上也是這樣的思維的延伸,我捨不得那些書本沒人讀,活在社會的邊緣,彷彿隱約能聽到,那些書本,在尋求有緣人的傾訴,別人聽不到吧?他們才會無動於衷,我一直都能聽到,而且越是仔細去聽,越能在不經意的場合,遇見被丟棄的書本。

俗話說:書到用時方恨少。在我身上是:「書到讀時恨光陰少」,每一本帶回來的書本,還有我自己買的新舊書,我都會想要將它們讀完,可是讀書花時間,我又要創作也需要時間,可是我一天就只有固定的空閒時間,不論怎樣擠壓,也不可能再多,時間不夠,然後書本還是在累積,最後導致一種結果,那就是即便我再怎樣努力,身邊的書本,估計也很難讀完,我都已經每天在讀了,還是可能會讀不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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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知道讀不完,可是每當再遇到,被丟棄的書本,或是受冷落的書本,怎樣都會忍不住,我自身這本書沒人感興趣,沒有關係,反正本來故事就不精彩,可是那些書本既然和我遇見,代表著它和我有機緣,甚至它裡面正好有,我正在思索或煩惱的問題,解題的答案,過往有過這樣,讓我深信書本和自己的一期一會。

書嘛,讀是怎樣都讀不完,可是我卻不能放任那些書本,在外流浪,或者是被送入焚化爐,光想到可能發生在它們身上的事,還是跟我回家,沒人愛你們,我愛,我會好好愛護妳們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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