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創先鋒:粵曲人的流行曲調創作

作者: 黃志華  
出版社:三聯  
出版日期:2014/08/01

筆記

具體來說,乃是歌詞能否讓譜曲者使用得到讓旋律優美的技巧,比如反覆、模進、樂段再現等。這方面,寫詞者最易想到及最易操作的方法,乃是多讓字、詞、句重出。
Os
這裡的重出,即是重複的意思,對於歌詞我實際上更多的是在做文字遊戲,關注的文字性、語言性,而不是唱出來的音樂性和聽感。

會這樣當然是因為我的音樂底子很爛,但也不代表我這樣的人,無法創作歌詞。

當歌詞中有字、詞、句重出,譜曲者也自然較容易施展反覆、模進、樂段再現等旋律創作技法。
Os
我開始針對鋼琴譜去進行填詞,多聽多看多嘗試,也會明白譜曲者是如何創作一首曲子的。


自由模進

句子中間部分相同,頭尾相異

好些文字上的修辭技巧,諸如「回文」、「頂真」、「疊詞」、「疊句」、「往復」、「排比」、「層遞」等,亦可借用為聲律上「重出」的多種多樣手法。
Os
關於這些修辭技巧,我已經整理一篇散文,書是向圖書館借的,但是其中的精髓,卻被我記錄下來。

 

隨筆

這本書,帶給我兩個想法,第一是能夠用寫作文的修辭法,來創作音樂,當然我自己實際嘗試,並沒有這麼簡單,大概是經驗值累積的還不夠。

第二就是流行音樂的曲調和歌詞,都是從簡單往複雜去發展,歌詞我已經在寫了,那麼曲調應該可以試著從最簡單的形式,向困難去發展。

對此我有兩個練習方向,一是找形式簡單的兒歌和聖歌回來參考,多看別人譜曲的形式是如何,再者就是去多找有譜的beat 來進行練習,也不是cover,試著讓自己習慣去對音符寫歌。

這樣摸久了,多少也能帶給自己關於譜曲,更多的想法。

 


想像力的革命:1960年代的烏托邦追尋
作者: 張鐵志  
出版社:印刻  
出版日期:2019/02/01

 

筆記

垮掉的一代的作者們是文學上的不法之徒。他們不論在主題、寫作風格,乃至個人生活上,都在挑戰主流價值的單調與安逸,追求自由、即興、誠實和解放。
Os
我認為當地的文壇太過soft,關在島內過得太爽,所以我想要挑戰他們。

如果他們代表的正義的一方,那麼我就是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。

是的,詩歌是能掀起文化風暴。
Os
這應該是屬於舊時代,,還沒有網路之前,文學才能有這樣的影響力,當代還說這樣的話,真可謂痴心妄想。

民謠也被視為具有一種「真誠性」,要尋找古老而失落已久的那個美國。
Os
我對民謠很感興趣,認為其中蘊含了一個國家,最基礎的靈魂。

做你自己想要做的事,不論何時、何地。改變每個你遇到的人的心靈。打開他們的心---如果不是靠藥物,那就依靠美、愛、誠實與愉悅。
Os
想要Open your mind ,當然不能用很粗暴的方式不,時而溫柔時而撩撥,這樣才有辦法,慢慢打開本來頑固的心。

嬉皮是二十世紀資本主義體制中最偉大的一場文化革命。當然,這場革命注定是失敗的。因為他們雖然看到了體制的部分病徵;異化、對自然的剝削、對人類創造性的束縛等,卻沒有提出改變的方案。
Os
難道什麼事都需要提出改變的方案嗎?教改越改越爛,那些是好的方案嗎?出社會後,大眾被生活壓力,壓得喘不過去,只能自掃門前雪,政府一直調高基本薪資,算是好的方案嗎?

並不是吧,問題一直是分配不均,修改那些盤根末節的,怎麼會有用。

「Black Lives Matter / 黑人的命也是命 」
Os
美國的黑人運動,從50、60年代就開始,到現在等於完全激化對立,光是各種影劇作品裡,大量出現的黑人演員,根本是影響其他人種,享受他們的娛樂商品。

美國那邊,就既要保有民主,結果人民還是有嚴重的種族歧視,這是美國建國以來,一直有的問題,到現在都幾年了,上層的人權利是大幅提升,像是運動員、歌手、演員那些,可是他們的黑人朋友,還是會時不時被警察找麻煩。

該怎麼說呢,身為台灣人不並不是很想了解他們白人和黑人的恩怨,可是因為影劇作品、籃球,還有音樂的關係,讓事不關己的我,什麼都知道了,真的很無語。

冤有頭,債有主,去找白人報仇,為何要向全球散佈,他們自家內的家務事。

他們倆將一起惡搞美國,創造出反抗新文化。

要有創意,不要只是跟隨既有的模式,要創造自己的行動。
Os
對當代的我僅僅只是了解而已,其他的都是走自己的路,在進行創造。

我們永遠贏不了和有武器的人做權力鬥爭,我們唯一的武器是想像力。
Os
那些控制武力的既得利益者,他們的頭腦大多僵化,這時我們一定要比他們還會想像,這就讓我聯想到,雄獅品牌的廣告詞「想像力就是你的超能力」。

我可能有點瘋狂,但我是一名作家。這些人也有點瘋狂,但是是這些瘋子告訴你什麼是清醒。去傾聽他們吧,因為真理就在他們的瘋狂中。
Os
台灣現在大多時候都非常理性,即使打選戰,那也只是對政治狂熱,我們並不歡迎瘋狂的人,至少我還沒遇過,一個比誰都還要清醒的瘋子。

伍爾夫主張寫作的核心在於「材料」。他說一個作家有兩個選擇:使用他手邊的材料,或者去發現更多材料,畢竟太少人有足夠精彩的生命,可以只靠個人生活經驗去寫小說。
Os
這個道理我已經了解,因為自己無法去過所有的生活,但是能夠去「偷感覺」、「偷生活體驗」,讓自己筆下的角色,去過別人那樣的生活。

這世界本來就充滿著故事。
Os
可是,我們的政治人物,並不是擅長說故事的,他們的故事背後,充滿了政黨利益,以及對中國搖擺不定的態度,那樣是無法說好故事的。

科技獨裁
Os
國家運用高於人民所掌控的科技,暗地裡監控著自己的百姓,中國是這樣,美國也是這樣,台灣政府呢?可能也都默默的在觀察著,每一位上網的民眾,只是我們並不知道。

六十年代的核心精神就是「做自己」:展現你內在的靈魂,成為你想要成為的人,拒絕權威告訴你的東西,對抗社會所強制於你的想像。
Os
美國六十年代就這樣玩,台灣落後幾年,而且追求「做自己」的同時,怎麼會越發展越沒特色,一切都向錢看齊,和創意和創造有關的產業,全部都走下坡,就這樣淪為中國市場的禁臠。

我選的這段話裡的,後面四句,出社會後在面對經濟、生活的雙重壓力下,還有多少人能夠做到啊?只是即便做到,也不會有多少人,會想聽那種人的經驗談吧?

所以到最後,我也只能「做自己」。

隨筆

美國文化,在各種方面影響著台灣,到現在還因為對台軍售,激怒著中國,台灣就很無辜,夾在兩大強國之中,只能左右擺盪。

其實我一直覺得很奇怪,媽的中國對台灣又不好,怎麼還那麼多人,喜歡幫中國說話,到底私底下中國是塞了多少好處給他,烏克蘭和俄羅斯的例子擺在眼前,我相信一個國家的自由,是需要靠「打」出來的。

目前檯面上的政黨,要嘛是不敢獨,要嘛就在那邊和中國暗通款曲,講出來的話,完全不像站在台灣人立場會說的。

對啊,每次都會制定一些,自己本體又不會受影響的法條,就像服貿,檯面上討論服貿的,全都是不會受服貿影響的,事不關己當然隨便他們亂說,苦的永遠都是黎民百姓。

所以,我很討厭代議士,因為沒幾個真正出生底層的,他們選上前,就已經是人生勝利組,大部分的議題,根本不會影響到自己利益,讓這些人出來制定事關大眾的議題,到底是那邊有問題?

明明台灣科技如此進步,而且人口又不多,為何不嘗試進行「直接民主」?讓人民來自己制定法案,這樣也能根除政黨政治、財團政治獻金等弊病,其他國家人都比我多,地也比我們大,他們做不到,為何我們不去做?

我看政黨、財團、建商都很不爽,因為他們聯合起來,壓榨善良的老百姓,我一個人力弱,所以我選擇進行文學創作,人辦不到的事,我相信文學藝術,能夠為我做到。

這樣的精神,就是這本書裡所蘊含的,反抗權威的壓迫,表現自我的獨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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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岳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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