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返巴比倫
作者: 史考特.費茲傑羅  
原文作者: F. Scott. Fitzgerald
譯者: 柔之、鄭天恩
出版社:新雨  
出版日期:2009/03/12

常聽人說,文如其人,那麼費茲傑羅這位作家,如果在現實裡遇到,我絕對不會想和他當朋友,因為他這個人給人,意志不堅、在兩性方面也不夠專情,關係搞的很複雜,無法貫徹自己所說的話,他的小說,讀起來就是這樣,如果意志在強烈一點,在文學方面所留下的作品,就不會這麼少。

富家男孩
這篇小說的主角—安森,家境富裕,而且教育良好,一切都很美好,但是他卻遲遲無法定下來,深愛著寶拉,卻又沒有和對方訂婚,之後換了幾段感情,最後都告吹,小說裡有這樣的對話:

「我從沒訂婚過。我想訂婚,但是除了你我從沒愛過任何人,寶啦。」
寶拉則回說:「你永遠不會安頓下來。」

在小說裡,我沒有讀到安森有特別追求什麼,某種會讓他深陷其中的事物,諸如文學、藝術等,他明明就可愛誰便愛誰,就一直保持著被動,我最討厭這樣的人,領受女人恩,卻又不懂得珍惜。

我可沒安森這麼幸運,文藝他媽的是會吃人啊!從我踏上了,便沒有真正和女人互動過,更不用說和他們交往,我想安頓下來,卻苦無機會,安森的那些機會我都沒有,所以這篇讀起來,只讓我討厭安森這位主角。

最末段的,經由朋友的口說出:我在想他(安森)永遠不會快樂,除非有人愛上他,像銼屑之於磁鐵那樣,助他表達自己,對他應許什麼。光讀到這樣的文字,就能明白安森,有多麼被動,可是也正是這樣的性格,才深受女人喜歡吧?我這種主動、侵略如火的男人,只會嚇到女人,讓他們逃向這種男人的懷抱。

寶貝派對
幾筆之間,便描繪出一幅父母彼此,暗地裡較量的畫面,說是寶貝派對,實際上主角不是寶貝,而是帶著他去參加的父母。

每個媽媽回家都微妙想著,自己的小孩比那兒的任一個小孩都還優秀。

有四個女孩寶貝與九個男孩寶貝,每人都捲著頭髮,梳洗打扮過,顯示出是經由一顆驕傲、忌妒的心,無一遺漏關照過。

這篇小說只是某一天的剪影,小孩因為搶玩具起爭議,進而傳染到大人唇齒相對,甚至是大打出手,可是事後冷靜下來,那樣爭鬥一點意義也沒有。

小說是以爸爸的視角,看向媽媽和寶貝,當他順道前往寶貝派對時,衝突已然發生,在他開門的那一刻,作者用了類似電影閃回的手法,從寶貝派對開始寫起,就這樣一路寫下去,讓讀者看到事件的發生的當下。

在媽媽受到言語攻擊時,正準備要離開時,和走進來的爸爸剛好接上,夫妻馬上組成聯合戰線,對抗外敵,爸爸在不知道事情是如何發生,只聽著媽媽的說詞,便選擇護短,讓明白事情原委的讀者,看了一齣荒謬的鬧劇。

常聽人說,為母則強,那麼身為男人,在成為父親會有怎樣的轉變,小說的最後給出了答案:「小女孩在爸爸懷裡睡著,爸爸終於明白,他那晚為何打得那麼野蠻。他現在將它保存在心裡,而且會保有它。」

 

最後的佳人

說故事的我—安迪,是軍中的少尉,他回憶十五年前的往事。那時還是在戰時,從軍的人,在休息出營的期間,遇見了一位艾莉‧卡虹的女孩,從那一刻開始,他就一直暗戀著對方。

可是安迪一直停留在朋友的階段,看著艾莉穿梭在不同的男性友人之間,安迪自己並未表露自己的心意,給女方知道,到最後兩人注定要永久的分別時,才驚訝的發現沒了艾莉,男方對他來說,會是永遠的空虛、無意義。

我也暗戀過女孩,現在為了不讓自己留有遺憾,都會向對方告白,就算不能當朋友,我還是想表達自己的愛意,所以我到現在,還是一直單身,可是那些回憶,對我並不是空虛、無意義的,我去追求過,並從中獲得太多成長。

這篇有寫到美國南北的差距,對此我不是很了解,因為它們有打過南北戰爭,所以南北差異會很大,我雖然出生在北部,但是更愛南部和東部的城市,有差距嗎?只要我認為沒有,那就沒有。

 

魅力
這篇是好萊塢的剪影,喬治翰納弗德和凱、湯普金斯,是外表光鮮亮麗的銀幕夫妻,實則他們的婚姻早已觸礁,雙方只維持表面的有好,暗地裡卻是開放性關係,這種貌合神離的夫妻,在費茲傑羅的小說裡,還會大量出現。

喬治這邊,至少和一位女人保持友好關係,故事的主線,便是他為自己的疏忽,被人恐嚇取財,最後自己出面解決,才知道事主之一,是自己多年前,處處留情所遺留下的風流債,女方只是很單純的喜歡著他,卻被自己的家人利用,所幸最後事情順利解決。

這篇小說,讀的同時會聯想到費茲傑羅和他夫人的關係,他的夫人好像就是這樣,就算結婚之後,依然保留交際化的性格,累得費茲傑羅需要時時看住他,更讓他為此煩心,進而創作出這樣題材的小說,在他的小說裡,登場的角色,在男女關係方面,都很多樣複雜,很少有真正專情的。

 

風暴渡航
亞德利安和艾娃是一對夫妻,他們所搭乘的渡船,在海上遭遇颶風,因為海浪的關係,讓艾娃暈船,在暈船的情況下,他一方面無力躺在床上,頭腦卻動得飛快,認為自己的丈夫,拋下他,去找年輕的女孩調情,他就這樣胡思亂想,然後還想要做些事情報復他。

這篇的調性和前面幾篇,一樣是夫妻間的互相猜忌,真的讀這樣的小說,只會令我很煩躁,費茲傑羅他的小說,除了文字優美之外,劇情方面完全沒有吸引人之處,要不是因為作者是他,我根本不會找來讀。

 

兩個錯誤
這篇小說一樣延續費茲傑羅的寫作風格,會感覺故事裡的人,怎麼都不對愛人坦白內心想法,故事裡有這樣一段「他們時時刻刻都在商討這件事,兩人各自說盡一切,說了真話之外—那就是他要她同去,而她熱切都要留在紐約。」因為我是有話就說,而且都把真心話說出來,碰到這樣的劇情,真覺得他們在幹嗎?還是這樣才是真正的兩性相處模式。

比爾是劇本撰寫人,他的夢想是成為有名的製片人,但是現實的壓力,卻壓著他又是吸菸、還酗酒,他和艾咪結婚三年,第二個小孩即將誕生,艾咪是一位舞者,事業正在穩定的發展,好不容易有一場演出的機會,是艾咪怎樣都想把握的,但是比爾的肺卻出了毛病,為了不讓艾咪犧牲演出機會,比爾選擇自行看病,沒想到,兩人的世界,突然就這樣錯過。

總感覺費茲傑羅的人物,除了不坦白外,而且夫妻之間還會互相拖磨,最後不得已的情況下,才會有一方選擇低頭、讓步,這些故事,是不是他以前的生活寫照阿,活成這樣又何必呢?

 

重返巴比倫
俗話說:『浪子回頭金不換』,就算曾經犯過錯,只要真心悔改,還是值得尊重,這篇的主題和調性,是這本小說集裡,我最喜歡的。

查理是股票經紀人,他在股市裡大發利市,來到法國旅遊的時候,和海倫邂逅,兩人相愛,到最後結婚,因為一切來的太容易,所以讓他並不是很珍惜海倫對他的情感,之後發生了一些摩擦,兩人關係還來不及修補,海倫卻因為心臟病發而過世。

這件事讓查理整個陷入混亂,因為重度酗酒,而被送進療養院治療,他和海倫的女兒—荷諾莉雅,則交由海倫的妹妹,瑪莉安夫婦撫養,就這樣過了三年,查理開始想要將女兒接回去。

「我聽說在這波不景氣裡,你失去了很多東西。」
「我是失去了很多」,接著他堅定地補上一句,「但是在繁榮之中,我卻失去了一切我渴求的東西。」
「你低估了那些東西的意義。」
「大概就是這樣吧。」

這篇故事就是圍繞著女兒的撫養問題打轉,讓我感動的是,查理為了女兒,真的有想要讓自己的生活變好,他不只戒酒,而且更想和過去廝混的友人絕交,他為了女兒努力想改變自己。

作者因為他個人因素,在處理家庭、兩性關係,都會花很多篇幅,大部分擔任男女主角的,都給人一種處在緊張、混亂的狀況,這篇好太多了,因為查理算是重新振作起來,其中有對海倫的愧疚,以及對女兒的親情,男人會下決心想要變好,果然對象只有女性啊!對愛人、對親人,怎樣都想要變好變強,都會讓外人感動。

尤其是讀到結尾的文字,更讓人對這篇小說留有印象「現在,他心中想念的只有他的孩子;除了這件事以外,再也沒有任何事情能讓他感到美好了。他已經不再年輕了,不再是那個擁有許多美好的念頭與夢想的自己。海倫絕不會希望他變得如此孤單的—他對此確信不疑。」

 

長路漫漫
金太太有精神分離的疾病,經過十個月的治療,在即將出院的那一天,他的丈夫卻發生意外,結果醫院的所有人,為了不刺激到金太太,想方設法的不讓他知道實情,一直隱瞞下去。

很簡短的小說,我不喜歡醫院的人,第一時間選擇的決定,因為再怎樣,都是自己家人發生意外,至少擁有「被告知」的權利,這樣隱瞞,並不能改變這樣的結果。

 

寫景的句子

窗外,如火焰般鮮紅、如煤氣般青藍、如幽魂般慘綠的各式店招,煙氣騰騰地在寧靜的雨中散發著光芒。

 

關於情感的句子

我實在是糟蹋了這個城市。我不曾真正理解過它,但是日子仍然一天天的流逝,接著,兩年過去了,然後,每一件都是去了,而我也不再是當初的自己了

所有在她生命裡發生的事情,包括體弱多病而心情沮喪,以及惡劣的環境,在在使得她必然會相信某種真實的邪惡,以及某個真實的惡棍的存在。

她優柔寡斷地站著,在最後誠實的一刻明白到,她多麼快就會忘掉這件事,然後找到藉口來解釋她所作的事。

她的父母交換了一個弒嬰的眼神。

她被生氣和香檳誤導的心情,開始在這個事實上擴大;苦惱慢慢轉變成陰沉的生氣,悲傷變成絕望。

喬治對她敏捷地淡淡微笑著,撕下了他們之間的面紗,不知不覺地許諾她一個可以進入只有他知道,而且只有他能指揮命令的千個喜悅和驚奇的可能裡面。

我想對你示愛,就像其他人那樣,卻困難重重。你怡然地吸引人們接近你,然後牢牢擁住他們,而你在這兩方卻都動彈不得。

當中有一種溫柔的情愫,而且有什麼遙遠地、隱藏在凱雙眼的薄紗後面,那是他以前從沒見過的。

在他身上她找到她想找到的。
OS:
估計沒有女人,曾在我身上找到她想到的。

她以往自豪的抑揚頓挫語調,她聲音透露出來,暗示她對內戰前,更燦爛美好時日之生活秘密的了解,已在她的聲音裡消失了。

許久之後,他告訴我他們並沒有談什麼特別的事,雙方只是說些不成熟甚至無意義的話—漸漸充滿其中的感情內涵,它的發展並沒有溢出所談的話語,而是溢出它浩大的嚴肅性。

那就是窮人向來談論富人,而富人向來談論他們自己。
OS:
很有趣的論點,想一下感覺正是如此。

 

描寫人的句子

她穿著她的淺灰藍色長袍,頭戴一頂像是四月春雨洗過一般,顏色鮮艷的帽子,禮貌地前去拜會同一樓層的其他人們。她像少女般甜美的臉龐,加上病後總是徘徊不去,令人驚異的傷感氣質,果然一如預期的亮眼。

她的聲音是一種人所熟悉的音調,像鞭子般輕拍著,就像自動冷藏起來那般冷酷,因為英國淑女喜歡一塊耽溺在鑽探文學上。

她很年輕,有著美麗的紅頭髮,從她臉上表現出來的毅力,比她喋喋不休的話中透露出來更強。

她不會超過十八歲—一個深膚色的小美人,全身閃著晶瑩細緻的光澤,在褐膚女孩中,取代了金髮美女的燦亮光輝。

她的薄拖鞋浸透了露水。她站立在他的鞋上,靠近他依偎著,仰起她的臉就像在展示一本打開在一頁上的書。

從十二歲起,凱‧湯普金斯就將男人當戒指,戴滿每一隻手指。她的臉豐滿圓潤、漂亮挺秀;藉由她清澈明亮、淡褐色眼睛周圍的眉、睫毛,它們靈敏的顫動襯托出一種力量來。

一個纖細、蒼白的美人抬起頭來看她,微微皺著眉頭,依舊在她的工作上抄寫著。

她是一個單純奔放的墨西哥女還,有著屬於那時代、那地方,單純奔放的野心,她已經意識到自己是個好享受的人—她每個月領取一百元作為她個人自由的回報。

她野蠻的活力,甚至現在還足以召喚男士環繞在她身邊,與那些青春鮮嫩女孩的護花使者較勁,這個現象只是表明她挫敗的承認罷了。

他戴著綠帽子、還插著一根羽毛;他的外衣開著叉,且飾以國內廣告與電影已中止流行、古怪樣式的辮結。顯然他還去找過以前的理髮師,因為他的頭髮整齊、鬆鬆垂垂地覆在他刮過、粉紅的頸子上。

他身高六尺三吋,黑髮,擁有高潔的膚色及光澤的暗褐色眼睛。他不太聰明且無疑是個文盲,然而卻是個好軍官,高度冷靜又善於指揮命令,帶著那樣相稱的虛榮調調,讓他穩坐在軍營的職位上。

她已站在門口處橘紅的燈光中。她人嬌小、顯得金黃無比;臉上塗了過紅的胭脂,被鼻頭的一抹小丑似的淡淡粉白襯托得更紅,然而她就像一顆星星般始終燦爛。

三十歲,臉曬成褐色,風度翩翩的修長男士。他淨爽健美的身材與安森的日益碩胖,形成尖銳的對照,安森川在圓角長禮服底下的身材,顯得有些緊繃了。

她是一個過時的金髮美女,有一對灰褐眼睛,身上穿著俄羅斯黑貂皮大衣。她纖細的手指上帶著五只大戒子,發出鑽石與翡翠的冷光,熠熠閃耀。

她擁有黑色的頭髮,胭脂紅的嘴唇,還有最初一整年都藏在灰紅色蜜粉底下,高貴美麗的膚色,因為高貴的膚色不時髦—維多利亞式的蒼白就是這樣。她穿著黑色、嚴謹的套裝,手插在口袋裡微微往前傾靠站著,臉上帶著幽默的約束。

 

短評

對於費茲傑羅的印象,只記得他為他老婆的精神狀況,讓自己創作狀態,一直處於很不穩定,再加上他原有「耗費」自己的個性,使他不能像他的朋友—海明威那樣,安穩的產出小說作品。

我會認識他,也是他有在海明威,和海明威前妻的回憶錄裡登場,那時他已經為著賽爾坦,滿世界的亂跑,旁人都為他完全兌現天賦,感到相當惋惜。

他的文字是精煉的,但是故事並沒有很多樣,讀起來都會令人聯想到,他們夫妻相處的模式,好幾篇都是這樣,其中《重返巴比倫》還是主角戒斷那些亂七八糟的惡習,想要迎向光明的生活,當然現實裡費茲傑羅並不是這樣,他就這樣一直墜落,其他小說的風格,讓我越讀越煩而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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