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天跑來華山,主要是為了看展覽,不過來到這邊時,發現還有幾個有趣的期間限定店,最後順道將它們逐一逛了一番。
會與米飛有所連結,還是最近去奇美博物館的時候,小姪女一看到米飛兔就好想要,拜託爸媽也拜託我,合資買下它,不然我以前,只是對它有印象,看到也不會特別想要。



這間期間限定店的主題,是70週年紀念,那時在奇美博物館時,我只知道它是由荷蘭人所創作的,真的沒想過,居然已經70週年年了。
在店面的入口,有一隻大大的米飛兔,供所有人拍照留念,兩根大耳朵,圓圓的臉蛋,搭配上橘色的外衣,這隻白色的兔子,正是米飛兔的經典款。



它是插畫作品,曾推出許多繪本,而限定店裡,擺出大量關於它的產品,以我的觀點來看,這是一個成功的文創IP,先是歷史久遠,同時還能推向國際。
這時會讓我反思,台灣有沒有這樣的IP?是有想到一個貓貓蟲咖波,但那個到去年才10年,當然也是一個很成功的商業IP,可是單論國際知名度和歷史,和米飛差這麼多。
其他的文創IP,也是近幾年蹦出來的,米飛大概已經上升到荷蘭國民等級的IP,並不會因為創作者過世,這個IP就停止,台灣在這塊面臨最大的問題,就是原作者一過世,整個IP就沒落了。




台灣好像沒有類似的觀念,IP永遠會和原作者綁定在一起,不像日本三麗鷗,美國的漫威、DC,創作的角色版權是在公司,並不是創作者,關於這點對世界對原作者,都有好有壞。
對世界的好處,自然是IP能夠一直活著,只要推陳出新,就能繼續活化,壞處嘛,畢竟後續創作者的程度各有不同,產出的作品,免不了會參差不齊,不過只要照新人來,就還能有新系列推出,這點我覺得是對IP好的地方。




而對原作者來說,好處是如果獨佔,所有的經濟收益,全都是流入到他手中,他能享受全部IP帶來的成果,至於壞處就是,作者過世,後繼無人整個IP就會逐漸死去,因為沒能推出新作,這點是致命傷。
日本的漫畫,現在也有傾向於這樣的作法,一個人的能力畢竟有限,想要讓作品長久活下去,我想就應該將IP視為股份,原作者和出版商按比例去分配,即使作者想要退休,或是歷史,但是IP依舊可以長長久久。


我還沒到那個階段,如果可以,希望以後是靠我一個人的成功,拖著許多新生代創作者往前跑,最後他們能成長起來,是留在公司,還是自行出去創業,我百分之百支持,這是我現階段的目標。
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